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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8-13 15:35:02 查看次数:2865 次

国家安监总局: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化工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推动安全距离不足、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突出、本质安全水平低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关闭工作,首先关闭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 
  通知指出,小化工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落后、装备简陋、规模较小、耗能高、污染重、效益差、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必须抓住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利时机,加快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据统计,90%以上的化工事故发生在中小化工企业。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全面摸底排查本辖区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企业基本情况,建立小化工企业档案。确定拟关闭企业的名单后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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