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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8-16 查看次数:18893 次

关于加快全市专用车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国际商用车之都”建设,促进汽车产业走创新发展之路,我市将以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支撑,以产业集群建设为抓手,重点发展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提升专用车行业质量和效益,壮大专用车产业规模,支持专用车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市政类、建设工程服务类、医疗类、高等级公路服务类、生产类、重大工程类等专用车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特提出以下加快全市专用车发展的意见:
 
  一、制定发展规划
  由市经信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专用车产业发展进行进一步调研论证,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十堰市专用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专用车产业发展确定为“国际商用车之都”建设目标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产业导向、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重点。力争到2015年我市专用车规模达到20万台以上,产值达到200亿元(其中,新产品产值达到30%以上),培育3-5家年产3万台以上的专用车企业,培育1-2个中国驰名商标,培育5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
 
  二、全力支持东风专用车事业发展
  支持东风专用车事业发展壮大,鼓励东风公司专用车内部资源整合,优先保障东风专用车事业发展用地、供水、供电。鼓励东风公司与地方资本合资重组专用车企业,鼓励本市企业采用东风底盘改装各类专用汽车。
 
  三、鼓励、规范专用车园区发展
  鼓励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开发区、郧县及丹江口市等县市集群发展专用车产业,规范建设专用车产业园区。要强化企业入园审查,各产业园区必须按照十政发〔2012〕16号文件之规定,制定入园最低投资强度、产出密度以及产业准入标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鼓励联合重组
  鼓励有条件的专用车企业与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专用车企业联姻,在资产重组、产业转型、产品研发等方面,寻求“嫁接重组,攀大靠强”的发展道路。国际国内知名企业与本市专用车企业重组,市政府将全力支持并参照服务东风公司等重大项目的有关政策给予明确的服务、扶持政策。与国际500强、国内100强企业合资合作的,政府可参股10%作为引导资金以推进合资重组,自重组之日三年内,政府将合资(重组)企业的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扶持资金奖励企业联合重组。国际国内知名专用车企业落户十堰投资建厂,自投产之日三年内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扶持资金奖励企业。
 
  五、加快培植骨干企业
  大力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做优。2012--2015年,每个统计年度专用车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和税收位列全市前三位的,且税收增幅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企业,按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其增加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作为扶持资金由政府全额奖励企业,培植骨干企业做强做大。市财政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向专用车企业倾斜。
 
  六、鼓励开发生产新产品
  2012-2015年,市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专用车新产品开发(鼓励开发的产品目录附后)。对专用车企业生产销售鼓励开发的专用车新产品,市政府按其实际销售台数每台分别按微型专用车100元、中型专用车200元、重型专用车300元给予奖励。对单台售价80万元以上且附加值较高的产品按销售价格1%进行奖励。
 
  七、推进自卸车企业的转型升级
  不断巩固自卸车产品的优势地位,支持自卸车产业做大做强。推进工程自卸车企业的联合重组,组建自卸车生产集团或企业联盟,形成规模效益,避免同质化竞争。引导企业对自卸车产品及关键零部件开展科研攻关,促使自卸车产品提档升级,提高附加值。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提高自卸车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八、加强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明确推出务实高效的3-5个专用汽车产业发展的融资新产品;建设专用汽车金融服务、担保业务平台,推进专用汽车金融业务的发展;培育专用汽车优势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支持专用车企业优先开展集合票据业务;协调上级和省级金融部门,加快市场化融资和园区配套金融机构建设,推动专用车园区快速起步,尽快提升承载能力。
 
  九、规范专用汽车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严格专用汽车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加强企业资质与生产经营一致性的执法检查,规范专用车市场秩序。继续加大专用车市场的清理整顿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拼装、越权改装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建立完善的综合评估机制,每年对综合评估前三位的企业授予“十堰最佳专用车企业”荣誉称号。
 
  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十堰市专用汽车协会等服务平台,为专用汽车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国土部门为专用车产业提供用地保障;财政部门确保扶持资金足额到位;工商部门要为联合重组及新办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税务部门要落实对设有非运输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支持专用汽车企业产品技术创新,以及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平台、商务与科技信息平台搭建;鼓励专用车企业引进人才、争创国家名牌和申报技术专利,相关支持和奖励政策参照《关于实施“武当人才支持计划”推进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十发〔2011〕8号)、《十堰市武当质量奖管理规定》(十政规〔2011〕1号)执行;鼓励市内专用汽车生产企业采用市内生产的底盘改装各类专用汽车;鼓励市内公共工程建设、城市环卫用车、城市公交用车、消防用车等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或配套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市产专用汽车;安排专项经费加大对十堰专用车的宣传,不断提升我市专用车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附件:鼓励开发的专用车产品目录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附件:
  鼓励开发的专用车产品目录
  一、专业运输类汽车:
  运油车、加油车、粉粒物料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爆炸物品运输车、冷藏车保温车、化工液体运输车、供液车、邮政运输车、天然气运输车、仓栅运输车、畜禽运输车、饲料运输车、粮食食品运输车、水产品捕捞专用运输车、饮料运输车、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车、沥青运输车、油田板房运输车、碳黑运输车、气钢瓶运输车、易燃液体罐式运输车、铝水包运输车、伸缩式皮带输送车、抽油泵运输车等其它产品。
 
  二、环卫、环保专用车:
  洒水车、扫路车、吸污车、吸尘车、吸粪车、绿化消防两用车、除尘车、环卫绿化两用车、摆臂垃圾车、自卸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对接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挂桶式垃圾车、密封式垃圾车、清扫车电动扫地车、高压清洗车、护栏清洗车、清污车、清淤车、除雪车、喷药车、泔水车、污水处理车、多功能垃圾车等其它产品。
 
  三、公安、消防、武警、部队:
  消防车、清障车、教练车、低温液体加注车、应急排水车、运兵车、地震用车、应急指挥车、人防指挥车、反劫持车、雷达车、检测维修车、抢险车、应急救援车、移动标志车、执法车、消防云梯车、警备车、执刑车、囚车、防暴车、运钞车、押运车等其它产品。
 
  四、服务行业特种车:
  供给车、自卸式固体物料回收车、修理车、移动银行车、移动蓄能供热车、挤奶车、修补车、餐车、通勤车、无障碍专用车、天线塔车、电源车、清蜡车、转运车、照明车、殡仪车、收集车、指挥车、淋浴车、检验车(检查车)、配送车、厕所车、礼仪车、展示车、售卖车、炊事车、图书车、宣传车、电视车(转播车)、电影放映车、舞台车、旅游观光车、旅居车(房车)等其它产品。[FS:PAGE]
  五、特种专用车:
  加注车、养蜂车、切片车、防撞缓冲车、仪表车、仪器车、化学资源循环利用车、二氧化碳注入车、移动销毁车、蒸汽解冻车、可控震源车、压裂管汇车、电热解堵车、气力吸排车液压升降车、氮气发生车、放射性源车、水陆两用车、沙漠专用车、培训、排液车、压裂车、热洗车、充氧车、监控车等其它产品。
  六、医疗、防疫特种车:
  伤残运送车、消毒车、医用卫生处理车、体检车、救护车、送血车、医疗采血车、计划生育车、防疫车、诊断车等其它产品。
 
  七、工程、路桥特种车: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钻孔立杆车、干拌砂浆运输车、沥青混合料再生车、废品起重运输车、水泥洒布车、冲砂液处理车、抓斗车、泵车、起重机压缩机车、封层车、牵引车、吸引压送车、静力触探车、路面修补车、钻机车、稀浆封层车、路面养护车、工程抢险车、地锚车、灌注车、焊接车、运砂车、输砂车、灌缝车、沥青罐车、养护车、锅炉车、疏通车、检修车、抢修车(抢险车)、随车起重运输车、混砂混浆车、混凝土泵车等其它产品。
 
  八、油、化工、井矿特种车:
  固井水、泥车、液氮车、油田下灰车、勘察车/勘查车、轮式液压钻孔专用车、油井液处理车、供液泵车、测井专用车、固井管汇车、钻井车测试车(监测车)、试井车(洗井车)、井架车、化验车、作业车、增压车(试压车)、通井车、抽油车、采油车等其它产品。
 
  九、检测勘察、路政、市政车:
  高空作业车、电力工程车、排水性路面机能恢复车、混配车、计量车、污泥车、巡查车、计量检衡车、工程车、电信工程车、农机检测车、执法专用车、环境监测车、运管车、路政车、监理车、勘察车、稽查车等其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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